关于印发《首届“引凤莱栖”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速集聚高端创新创业人才,根据《莱西市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选拔管理办法(试行)》(西人才发〔2022〕1号)文件要求,制定了《莱西市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选拔实施细则》(下称《细则》)。
根据《细则》精神,我市将组织开展首届“引凤莱栖”创新创业大赛(下称大赛),通过以赛代评的方式评选2022年度莱西市产业领军人才(团队)。
现将《细则》及大赛方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莱西市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选拔实施细则》
2.《首届“引凤莱栖”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3.莱西市产业领军人才(团队)申报书
4.莱西市产业领军人才(个人)申报书
5.承诺书
莱西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莱西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莱西市科学技术协会 莱西市财政局 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7日
附件1
莱西市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选拔实施细则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高端制造业基地和科技强市建设,培养集聚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到莱西市创新创业,根据《青岛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选拔管理办法》(青科规〔2021〕2号)和《莱西市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选拔管理办法(试行)》(西人才发〔2022〕1号)等文件要求,拟组织开展2022年度莱西市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选拔工作,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支持重点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支持业绩显著、潜能突出、有明确研究方向和产业化前景、能推动产业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为我市赢得未来发展优势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
本年度选拔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0名,其中人才团队不超过5个。
二、选拔类型
根据申报项目水平、成果转化、市场前景和产业贡献,共分三类。
一类项目:科研或者技术成果属国际先进水平,能够填补国内相关领域空白,市场开发前景广阔,成果转化或者产业化生产成效显著;
二类项目:科研或者技术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创新项目市场开发潜力大、能引领我市产业发展,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
三类项目:科研或者技术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创新项目市场潜力较大,符合我市发展的产业方向。
三、申报条件
(一)一类、二类项目主要面向人才团队,三类项目面向人才个人,均以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依托企业须在莱西市行政辖区内注册一年以上(截至申报通知下发之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人选须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引进的团队带头人及人才个人,须全职在莱西市工作(原则上每年在青工作9个月以上)。入选后,如不能按要求到位视作自动放弃。
(三)人才团队条件
1.人才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带头人及至少2名核心成员须全职到岗工作。团队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团队组织结构稳定合理,鼓励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青年人才参与团队。
2.团队带头人领衔申报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科研或技术成果符合莱西市重点发展的产业方向及一类或二类项目申报要求。
3.属于创新类团队的,团队带头人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3年以上。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须与依托企业签订不少于4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全职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所依托企业运行状况良好,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为团队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和项目产业化所需要素,近三年研发投入持续增长。
4.属于创业类团队的,团队带头人研究领域和方向要与创办企业主营业务范围一致,须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和第一大股东,股权(含技术入股)比例不低于30%,主要精力在该创业企业。创办的企业须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和创新能力。创办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
(四)人才个人条件
1.具有丰富的产业创新实践经验、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技术创新水平。
2.申报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研究目标和方向明确,科研或技术成果符合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方向及第三类项目申报要求。
3.属于创新类人才的,一般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2年以上,须与依托企业签订不少于4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全职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所依托企业运行状况良好,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为人才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和项目产业化所需要素,近三年研发投入持续增长。
4.属于创业类人才的,须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和第一大股东,股权(含技术入股)比例不低于30%,主要精力在该创业企业。拥有目标一致、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创业团队。创办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
(五)其他情况
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由依托企业按照人才团队或个人进行申报,经审核认定,择优纳入莱西市产业领军人才(团队)计划。符合多种情况的,只能选择一种进行申报。
1.2021年12月31日以前入选且尚在管理期内的省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的。
2.在莱西市创办的科技企业,2019年1月1日以后累计获得2000万元以上市场化股权类现金融资的。
四、支持方式
(一)人才津贴。人才(团队)称号获得者按照项目评审层次享受人才津贴。一类项目给予每位团队带头人100万元,二类项目给予每位团队带头人50万元,均按30%、30%、20%、20%的比例在管理期内逐年发放;三类项目按照每位领军人才1000元/月标准逐月发放。
(二)项目资助。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由投资公司采取市场化方式进行投资。鼓励项目落地镇街采取适当方式给予相应配套支持。
按照就高原则,领军人才(团队)不重复享受市级财政支出的同级人才扶持政策。
五、有关要求
(一)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建立研发、产业化合作的基础上联合申报。
(二)申报人选需经推荐方可申报,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申报人选由所在镇街、开发区推荐申报。优先推荐2017年以后引进的人才和团队。
(三)每个申报人选(作为团队带头人或人才个人)只能依托一家企业、申报一个项目,确定一个主管部门推荐,多头申报无效。
(四)申报人选必须拥有项目核心技术的所有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五)以下情况不纳入推荐范围:申报人选(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青岛市级研发类计划项目立项且在执行期内的;申报人选已入选国家级、省级人才重点工程且在管理期内的(省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的除外);申报人选已入选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青岛市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团队、青岛市拔尖人才等市级人才工程且在管理期内的;申报项目获得过青岛市级研发类计划项目支持的。
(六)推荐单位须承担对申报人选的监管主体责任,负责申报信息审核、推荐等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把关,做好申报指导和服务,保证组织质量和项目水平。
(七)申报人选及申报主体要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经审核发现申报材料有不实情况的,取消该人选及申报主体申报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八)申报单位在填写申报材料时,应对照申报条件要求,逐项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附件和证明材料。
(九)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实行动态管理,每届管理期4年。管理期内人才(团队)使用产业领军人才(团队)称号需注明入选年度,管理期满后不得继续使用。
六、选拔程序
(一)组织申报
1.由莱西市科协会同莱西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莱西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申报通知。
2.莱西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产业领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推荐等工作。
3.莱西市镇街、开发区作为推荐单位,组织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进行申报信息审核等工作。
(二)选拔评审
由莱西市科协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以赛代评”方式组织实施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选拔,具体包括以下程序:
1.形式审查。由第三方机构邀请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副总及以上职务,专业律师事务所、投资机构合伙人及以上职务等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在严格遵守回避原则的前提下,对所有申报人才(团队)资料进行形式审查,每名申报人(团队)审查专家不少于3人。从中选出符合申报资格且资料合规、完整、有效的人才(团队)名单,报请莱西市科协会同莱西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莱西市财政局审核、公示。
2.答辩评审。对于通过公示的人才(团队),由第三方机构根据疫情管控要求酌情组织线上或线下答辩评审。每名人才(团队)将面对不少于5位专家进行限时演讲和问答互动,评审专家团拟由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总经理及以上职务,专业律师事务所、投资机构合伙人及以上职务等专家组成。根据答辩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拔出总数不超过30名人才(团队)。
3.现场考察。对答辩评审阶段晋级的不超过30名人才(团队),由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到企业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复核企业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现场考察专家团拟由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副总及以上职务,专业律师事务所、投资机构合伙人及以上职务等专家组成,每家企业到场专家不少于2人。根据现场考察结果,专家团合议拟定《2022年度莱西市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建议名单》。
(三)认定公示
由莱西市科协会同莱西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莱西市财政局联合复审、认定建议名单,并公示。
七、后续工作
(一)莱西市科协会同莱西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莱西市财政局严格按照我市有关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相关协议执行,拨付人才津贴,严格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二)莱西市属投资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市科协推荐项目库进行遴选,提出项目支持意见,依法依规签订股权投资协议,实施股权投资。
(三)各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做好保障。
附件2
首届“引凤莱栖”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高端制造业基地和科技强市建设,培养集聚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到莱西市创新创业,根据《青岛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选拔管理办法》(青科规〔2021〕2号)和《莱西市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选拔管理办法(试行)》(西人才发〔2022〕1号)等文件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首届“引凤莱栖”创新创业大赛,通过以赛代评的方式评选2022年度莱西市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具体组织方案如下:
一、组织形式
2022年度莱西市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选拔工作,将根据《莱西市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选拔实施细则》相关要求,采用以赛代评的方式,举办首届“引凤莱栖”创新创业大赛,并与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青岛赛区]合并进行。
在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青岛赛区]获青岛赛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企业,将优先考虑纳入2022年度莱西市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持名单。
二、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教育局、中共青岛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工商联合会、莱西市人民政府
(二)主办单位
莱西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莱西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莱西市科学技术协会
莱西市财政局
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协办单位
莱西市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三、组织程序
(一)组织申报
在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官网、莱西市政务网和科创莱西公众号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莱西市产业领军人才(团队)的通知》,附《莱西市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选拔实施细则》及《首届“引凤莱栖”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列明支持重点、申报类型、申报条件、支持方式、有关要求等内容。
莱西市各镇(街)、经济开发区根据产业领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推荐等工作,作为推荐单位组织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预报名、提交申报材料,并进行申报信息审核。莱西市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应鼓励预报名人才(团队)所在企业,积极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青岛赛区]。
项目申报材料经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审核盖章后统一发送至赛事邮箱(lxljrc2022@163.com)。
通知发布时间:2022年6月中旬
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7月21日
(二)形式审查
邀请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副总及以上职务,专业律师事务所、投资机构合伙人及以上职务等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在严格遵守回避原则的前提下,对所有申报人才(团队)资料进行形式审查,每名申报人(团队)审查专家不少于3人。从中选出符合申报资格且资料合规、完整、有效的人才(团队)名单。
形式审查时间:2022年8月上旬
结果公示时间:2022年8月中旬
(三)答辩评审
对于通过形式审查的人才(团队),根据疫情管控要求酌情组织线上或线下答辩评审。每名人才(团队)将面对不少于5位专家进行限时演讲和问答互动,评审专家团拟由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总经理及以上职务,专业律师事务所、投资机构合伙人及以上职务等专家组成。根据答辩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拔出总数不超过30名人才(团队)。
答辩评审时间:2022年8月下旬
(四)现场考察
对通过答辩评审的人才(团队),组织专家到所在企业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复核企业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现场考察专家团拟由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副总及以上职务,专业律师事务所、投资机构合伙人及以上职务等专家组成,每家企业到场专家不少于2人。根据现场考察结果,专家团合议拟定《2022年度莱西市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建议名单》。
由市科协会同有关部门对《建议名单》进行联合审查,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公示。
现场考察时间:2022年9月上旬
四、后续工作
(一)颁发荣誉
通过公示的2022年度莱西市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可在第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青岛赛区]暨首届“引凤莱栖”创新创业大赛颁奖仪式上,获颁相关荣誉。
(二)拨付津贴
通过公示的2022年度莱西市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可按照项目评审层次申领对应人才津贴。
(三)落实支持
由莱西市科协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到2022年度莱西市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所在企业进行对接服务,全面落实各项支持政策。
(四)监督管理
由莱西市财政局、莱西市科协等部门根据《莱西市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选拔管理办法(试行)》(西人才发〔2022〕1号)做好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情况的管理。